2020年第五批
人才优先购房申请对象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实施办法》(通政办发〔2019〕111号)的通知,第五批二十三户申请对象已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02月21日至2020年02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徐功明,59000690;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雷,59000498)。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02月21日
关于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宅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南通市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实施办法》(通政办发[2019]111号)有关规定,在我市市区(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苏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以下简称市区)就业、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现就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优购房”)涉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购房申请人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2.在市区就业或创业,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及以上;
3.本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住房(无购房记录)。
二、申请材料
1.《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表》(一式两份);
2.《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信息汇总表》;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核验原件);
5.申请人市区连续12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6.申请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市区房产登记记录。
三、申请方式
在热点楼盘开发企业预(销)售方案公布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市人社局官网(https://rsj.nantong.gov.cn)下载《南通市区人才优先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项目服务科(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1号楼312室,联系人:倪健康、秦海涛,电话:83558034)现场核交。我局将汇总相关人才申报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公示,具体结果请关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公示,有关优购房政策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 购房政策
- 人才落户
- 南通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