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非常重要的大事,而贷款是决定买房是否成功的关键。有不少人在买房过程中会遇到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
买了一套新房,收房时却发现房屋有重大瑕疵,与开发商协商后退房成功,但当初为了买这套房申请了房贷,并开始还款。现在房子虽然退了,但贷款记录却已经进入了个人征信报告,再买房就得按二套房来操作了。
作为刚需,这种情况显然属于“被误伤了”,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银行在审核购房者资料的时候,按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执行贷款比例,主要看购房者的征信报告,所有的贷款记录都会在征信报告中体现。所以购房者要想重新获得首套房贷款资格,就得消除征信报告中的房贷记录。
一般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如果有申请过房贷,正常的话会有“从未逾期过的住房贷款”字样。一旦有这个字样,再买房申请房贷,就肯定是按照二套房以上执行了。
如果要消除上述房贷记录,一般要走下面这个流程。
先联系当初申请房贷的银行,按照他们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在准备的材料中,先要填写一份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要写清楚事由(消除房贷记录);此外还要提供与开发商达成退房的协议、相关的退款凭证、房贷已还清的凭证等。在退房协议中要写清楚退房的来龙去脉。
相关材料准备妥当后,提交给银行,接下来就只需要等待结果即可。一般没有问题的话会在1-2周后接到银行方面的电话,约定时间去取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即可。
进行到这一步,就是相当顺利了,再次查询自己的征信报告,住房贷款记录会被消除。再去申请房贷就可以按照首套房执行*和贷款比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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