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引发的纠纷案例
近日,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名买房后被借名方拒绝过户给实际出资人的委托合同纠纷案。原告李某与被告钟某、吴某夫妻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约定由李某出资以钟某、吴某的名义购买一处房屋。然而,房屋交付后,被借名方拒绝过户给李某,并私自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李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借名购房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经过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合同中约定的过户目的无法实现,李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房屋无法过户的情况下,李某作为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被借名方返还购房款。法院最终判决被借名方返还购房款123万余元,并赔偿李某装修损失10万余元。
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
借名买房是一种常见的购房方式,但实际上存在着许多法律风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生效。因此,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就属于谁。借名买房的方式实际上是在绕过法律规定,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这就给实际出资人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借名买房虽然可以绕过限购、贷款等问题,但是风险也相应增加。本案中,李某因被借名方私自抵押房屋而无法追回房产,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因此,任何一方在签订借名合同时都需要认清风险,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购房是一项重大的决策,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借名买房存在的法律风险。购房者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要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利益。同时,法律也应该加强对借名买房的监管,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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