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改善型住宅新规
江苏省最近发布了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对改善住宅的设计建造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规定适用于江苏省新建的改善型住宅,其中包括了一些重要内容,将引领改善住宅领域的发展。其中,绿地率要求从30%提高到33%,容积率也有所放宽,不应小于0.8,也不应大于1.8,这意味着容积率可以低于1。此外,改善型住宅的层高不应低于3.1m,应全装修交付,鼓励第四代住宅,鼓励建设会所等。
规定亮点
根据新的规定,改善型住宅必须符合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准要求。除了特殊区域外,住宅建筑的高度原则上不应超过60m,容积率也有具体要求。此外,住宅与高速公路、国省道、轨道交通的距离也有规定,内部交通组织方式也有具体要求,所有配建停车位必须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条件。
住宅设计要求详细介绍
新规定对改善型住宅的户型设计、疏散通道、入户玄关等方面都有详细要求。例如,户型设计应空间方正、动静分区、功能完善,套内建筑面积应与功能空间数量、面积相匹配。入户门门洞高度不应小于2.3m,宽度不应小于1.2m,也应采用子母门等。此外,改善型住宅的厨房使用面积、客厅挑空、电梯服务户数等也有具体规定,保障了居民的居住质量和生活体验。